自2016年5月1日起,营改增纳税人统一使用增值税发票新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、增值税普通发票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,除税务总局另有规定者外,原地方税务局提供的各种发票一律停止使用。为方便、快捷地为您办理营改增有关手续,确保您能在5月1日起,顺利使用增值税发票,现通知需要办理的有关事项,请您从速办理。……[点击更多]
近日,北京国税局召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动员大会。会议由郑怀远副局长主持。
市局党组书记、局长李亚民强调,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是当前深化改革工作的重大战略决策, 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的“重头戏”,是一项“牵一发而动全身”的改革。他要求,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,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。……[点击更多]
5月1日起,“营改增”——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将全面实施,意在消除重复征税,减轻纳税人税负。对相关企业来说,这次税制改革对他们有什么影响?而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又有什么好处?为此,北京市国税局对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。……[点击更多]
    据了解,在“营改增”推开之前,佛山现执行的二手房交易涉及营业税、个人所得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费附加、契税6项税费。……[点击更多]